XIAAV论坛 - XAV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成为会员
将下面链接发布到Q群、好友、帖吧、博客、论坛等网络上,当别人通过您的推广注册成为会员之后您的贡献值就会增加:
推广链接1
推广链接2

 

回复: 4

[经验分享] 网恋男女的十大心态!

[复制链接]
80后色狼虎仔 该用户已被删除
80后色狼虎仔 发表于 2012-6-16 08:13:26
一、 补偿心理

  有的人因为夫妻分居,寂寞难耐,或者因为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,生理上得不到满足,或者夫妻关系不和,因而主动寻找第三者或乐意接受第三者予以补偿,从而形成婚外恋。其实,性生活并非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,只要夫妻之间加强联系,感情上多沟通,心里想念对方,生活照样充实,又何须补偿。  

  二、 欠情心理

  有些情人最终未能成眷属,双方各自成家,或一方成家后另一方不愿成家依然暗恋着对方,当一方生活困难或夫妻感情不和时,另一方觉得还欠着对方的情因而主动投入旧情人怀抱,旧情复萌,从而产生婚外恋。其实,有情人未必都能成眷属,既然双方已各自成家或对方已成家,就应面对现实,珍惜夫妻感情,当对方生活有困难或夫妻感情不和时,用婚外恋来报答对方的情,与其说是帮助对方,倒不如说是损害对方,实乃于事无补。  

  三、 贪财心理

  有的人因为贪图对方的钱财,不顾自己的人格,主动委身于对方,以换取几个铜板,从而形成婚外恋,其实,人格是无价之宝,钱财乃身外之物,多则多用,少则少花,又何必以无价之宝换取几个铜板?另外,有财者也应切忌,既然对方贪图的是你的钱财,又何必为对方付出真情,产生恋情。  

  四、 图貌心理

  有人因为贪图女方的美貌或男方健美的身躯,主动示爱,从而产生婚外恋。其实美外表美,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自然消失,只有心灵美才是永恒的,象美酒一样,时间越长越醇香。因此,最要紧的是要善于发现配偶的闪光点,献出自己一片真情,这样,情人的眼里自然会有西施出现。  

  五、 报恩心理

  有的人因为生活有困难而得到对方帮助,或者因丈夫长期在外,家庭长期得到对方照顾,自己无以为报,只好献上身体,从而产生婚外恋。其实,既然对方诚心帮你,就不图你的回报,对方对你有恩,你心里记得就行了,何必献上自己的身子?如果因此影响对方的家庭,岂非好心办坏事。

六、 报复心理

  有的夫妻因为一方有外遇,又不听规劝,另一方为了报复对方,主动寻求第三者,从而产生婚外恋。其实,既知对方有外遇是错误的,自己为何去寻找第三者,岂不是知错犯错?况且,婚姻自由,离婚也自由,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且无和好可能,不妨离婚算了,好和好散,做个朋友也比报复对方强。  

  七、 好奇怪心理

  有的夫妻生活平平常常,觉得平淡无味,而影视男女主人公却与情人爱意缠绵,浪花迭起,过得有滋有味,潇洒自在,自己也想体验一下这种生活,于是,在这种好奇心里的驱动下,产生婚外恋。其实,平平安安就是福,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,身在福中不知福。  

  八、 享乐心理

  有的人因为受资产阶级性解放思想的影响,或者受淫秽影视书刊的影响,认为人生在世,吃喝玩乐,趁着年轻,及时行乐,因而滥交异性,从而产生婚外恋。其实,性解放及淫秽影视书刊是害人的毒素,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予以抵制,树立正确的道德和人生观,不能错将砒霜当白糖。  

  九、 相悦心理

  有的男女因为工作上相互帮助,支持,久而久之,双方均有好感,两情相悦,从而产生婚外恋,其实工作上的好帮手,未必能成为生活中的好夫妻,既然双方在工作上互相帮助、互相支持,为何不象兄妹、姐弟一样相处呢?十、 互利心理。有的人因为工作上的制约关系,互相利用,互相勾结,合伙作案,成了一根线上的两只蚂蝉,双方谁也离不开谁,从而产生婚外恋,其实,俗话说得好: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。一旦东窗事发,锒铛人狱,这样的婚外恋只好到监狱去“恋”了。  

  十、 互利心理

这里因你而精彩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飘香一剑 该用户已被删除
飘香一剑 发表于 2012-6-16 09:21:16
楼主总结的很有道理,谢谢了,
这里因你而精彩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shabulaji 该用户已被删除
shabulaji 发表于 2012-6-16 12:32:49
神马玩意,亲,努力( ⊙ o ⊙ )啊!
这里因你而精彩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wtu80120514 该用户已被删除
wtu80120514 发表于 2012-6-16 15:36:00
靠,没看到有几个是真的。在瞎编的
这里因你而精彩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kflin01 该用户已被删除
kflin01 发表于 2012-6-16 18:01:40
心理学家吧
这里因你而精彩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成为会员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

GMT+8, 2024-11-20 02:50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